如果您的雇主因任何原因倒闭,您的权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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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ansorka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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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雇主因任何原因倒闭,您的权利如下

Post by jisansorkar12 »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讨论过破产程序和失业期间行使经济补偿权的主题。在本文中,我们综合考虑了雇主终止雇佣关系时所有雇员权利的行使,特别是孕妇和待产母亲的权利。

终止雇主的工作

在雇员因用人单位终止工作而不论其本人意愿或用人单位意愿而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有两种 葡萄牙数据 可能的方式终止用人单位——公司,即:

a) 商业公司的清算,在商业实体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来履行其所有财务义务的情况下进行。索赔将报告给清算经理。清算程序受《商业公司法》管辖。

b) 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时,公司就会破产。破产程序由主管商业法院进行,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破产程序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现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最高可能价值,对债权人进行最有利的集体解决,受破产法管辖。雇员为了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需要在破产法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商事法院(破产法院)提出拖欠工资、工资补偿、损害赔偿、退休遣散费的索赔。破产法哪些不能自启动破产程序的决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0 天。

由于破产程序通常无法带来足够的资金用于破产债权人(前雇员)可以实现其债权,因此可以向团结基金请求破产程序中未实现的雇员收入,该基金是国家设立的法人实体,其活动是指为已启动破产程序的雇主提供并支付其雇员的未付债权。当主管法院作出承认雇员索赔的裁决时(未付工资或工资补偿的索赔必须由法院在第一份付款令中的裁决予以承认和确定),雇员自该日起 45 天内向团结基金提出请求收到法院判决后,该判决确定宣称。如果他错过了这个截止日期,员工将失去向团结基金提出索赔的权利。行使雇员权利的程序由《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在破产程序中,雇员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健康保险(疾病)规定,因暂时无法工作而缺勤期间的工资和薪水补偿,雇主有义务根据劳动法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最后9个月内支付;

2) 因雇主在破产程序启动当年的过错而未使用假期的补偿,如果雇主在破产程序启动前拥有此项权利;

3)如果他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实现了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则在启动破产程序的日历年因退休而获得的遣散费;

4) 根据破产程序启动当年法院判决因工伤或职业病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前提是该判决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成为最终决定。

所有因雇主终止工作而终止雇佣关系的雇员,其条件是已连续参加强制保险至少 12 个月或在过去 18 个月内中断过(强制保险中断时间短于30天视为连续保险),通过国家行使货币补偿权依照就业和失业保险法提供就业服务。强制保险中断时间少于30天的视为连续保险。自强制保险终止之日起,经济补偿属于失业人员。 30 天期限届满后提出申请的失业人员有权从提交申请之日起获得金钱补偿,而不是从终止雇佣或终止强制保险之日起获得金钱补偿。


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特殊保护的员工的状况

劳动者在怀孕、产假、育儿休假、特殊育儿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建立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延续至产假权利期满为止。如果用人单位在作出决定之日知道情况,或者劳动者在 30 天内将情况(怀孕、生育状况)告知用人单位,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则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提交医生或其他主管机关的相应证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员应雇员的要求或因公务而采取措施,让雇员返回工作岗位,并有权命令雇主向雇员提供工资计算结果并按照规定支付给他。法律。

作为上述情况的例外,如果在雇主工作终止(清算和破产)的情况下,雇员的雇佣关系独立于其本人或雇主的意愿而结束,则劳动监察员无权采取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员工(包括怀孕或分娩)都可以 通过以下方式行使其权利:根据《就业和失业保险法》提供国家就业服务。

《有子女家庭经济支持法》规定,法人和自然人的雇员在产假、育儿假和特殊育儿假期间享有获得工资补偿的权利。在过去 18 个月内获得其他收入的其他类别的人(企业家、根据非雇佣合同从事的)有权根据孩子的出生和照顾以及对 7 月出生的孩子的特殊照顾而获得其他福利2018 年 1 月及之后。母亲在孩子出生前 18 个月内赚取以下收入即可获得此类补偿: 基于自营职业;作为家庭农场的持有者;以临时和临时工作合同、工作合同、作者合同和雇佣关系之外的导演权利和义务合同为基础。孩子出生时失业且未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母亲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且在过去 18 个月内收到了部分上述收入。法律规定,工资补偿权首先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市政府决定。

已启动破产程序的雇主的雇员在产假、育儿假和特殊育儿假期间的工资补偿只能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 和休假期间支付。 。随着用人单位工作的终止,包括孕妇和待产妇女在内的所有雇员的雇佣关系也随之结束,从而无法再支付工资补偿,这样一来,对孕妇和待产妇女的特殊保护也就无法实现。得到保证。因此,如果雇佣关系因雇主终止工作而结束,怀孕妇女和在产假期间领取补偿的人员,就像其他因雇主终止工作而失业的雇员一样,应联系国家劳动部门。自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进行就业服务,以便及时规范基于失业的权利,即领取工资补偿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就业和失业保险法》(该法规定了承认失业补偿权的条件、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补偿金在产假、休假期间继续支付。因儿童保育而请假和因特殊儿童保育而请假,并且根据该法的规定,休假时间会较短。例如,失业人员如果有1年至5年的保险记录,则可以支付3个月的货币补偿,但如果是产假、育儿假和特殊育儿假,则可以支付3个月的货币补偿。补偿将持续到该休假结束和三个月后。

另外,正如我们之前所说,根据《儿童家庭经济支援法》,对于201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基于儿童的出生和照顾以及儿童特殊照顾的其他津贴可以母亲在孩子出生前 18 个月期间有收入,但在孩子出生时失业且未实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因此,由于雇主工作终止而失业的孕妇和母亲可以行使权利,但前提是国家就业服务处尚未行使基于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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