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NPD 在其页面上发布了有关个人数据保护影响报告 (RIPD) 的问题和解答,该报告是处理代理和数据主体的相关工具。尽管有关该主题的具体法规仍有待制定,但该文件介绍了 ANPD 对 RIPD 的理解,RIPD 评估数据处理操作的影响,识别涉及的风险并减少可能的制裁。
LGPD(一般数据保护法)规定有义务确保遵守个人数据的保护标准并证 马尔代夫企业电子邮件列表 明符合法律要求。 GDPR(欧洲法)第 35 条规定,控制者应评估与其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数据主体的个人权利和自由是否存在可能存在的风险。尽管LGPD通过ANPD对控制者的要求规定了强制性RIPD,但法律仅在法律规定的权利保障存在高风险的情况下提及其实施。 ANPD 在其出版物中阐明了 RIPD 的定义以及与该文书相关的实际情况。
目前,该主题尚无具体规定,因此了解 ANPD 定义的标准非常重要,但不要进行“政治迫害”。在实践中,控制者的行动范围(就持有人数量、处理的数据、目的和持续时间而言)越广泛,其承担的责任就越大。请记住,最大的处理机构仍然是政府机构、大型科技公司和银行(简单搜索,结果就会引起您的注意)。
ANPD 强调,当数据处理可能产生高风险时,特别是在专门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国家安全或调查和打击刑事犯罪的处理操作中,或者当处理基于合法利益的假设。欧洲法律明确规定,当“某种类型的处理,特别是使用新技术并考虑到其性质、范围、背景和目的,可能会对数据造成严重影响时,必须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自然人的权利和自由面临风险”。
除了解决高风险的问题外,ANPD 对问题的回答还指出了准备 RIPD 时使用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
ANPD 还发布了一份关于负责人表现以及向 LGPD 颁发“合规印章”的说明,明确表示,目前管理局没有关于这种做法的政策,并且实体相互“分配”印章或宣称自己有能力这样做的国家与 ANPD 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获得这样做的授权。